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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貨物進口報關怎么操作?進口貨物:指出租方在約定期限內,為獲取租金,將資產使用權轉讓給承租方的經濟行為。租賃貨物是指通過與外國直接簽訂租賃合同(協議)進口和使用的貨物。根據貨物的所有權,租賃貿易可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 1.申報 除另有規定外,進口租賃貨物的納稅人應當在當地海關辦理進口申報納稅手續,包括租賃進口貨物首次進口時的進口申報手續,以及分期支付租金和每次納稅時的納稅申報手續。 申報時除了按照《海關申報管理規定》提交相關文件外,還應特別提交租賃合同及其他與租賃直接相關的文件。包括租賃貨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租賃期限、租金構成、付款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結束時租賃貨物的所有權等。租賃貨物的價格。 2.征稅 以租賃方式進口的貨物,完稅價格為海關確定的貨物租金。根據租金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兩類: 1)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租賃進口貨物,在申報租賃貨物進口時辦理納稅手續。 2)租金分期支付的租賃進口貨物,在申報租賃貨物進口時,按照首期支付的租金辦理納稅手續。以后分期繳納租金的,應當不遲于每次租金繳納后的第15日申報辦理納稅手續。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海關將在每次租金繳納后的第15日按照貨物適用稅率和匯率征收相應稅款,并從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納稅人申報納稅之日止,按日加收應納稅額0.5%的滯納金。 3.跟蹤監督 租賃貨物屬于海關監管貨物。從進境之日起至租賃結束辦理海關手續之日止,租賃貨物必須接受海關的有效監管,海關對租賃貨物進行跟蹤管理。 4.租賃合同到期后怎么辦? 1)租賃進口貨物需要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租賃進口貨物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海關申請辦理監管手續復運出境。 2)租賃進口貨物需要留購的,按照審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有關規定和海關接受申報并辦理留購相關手續之日該貨物適用的匯率、稅率,審定該貨物的完稅價格,估定應納稅額。 3)進口貨物租賃需要續租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向海關提交續租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報納稅手續。 進口貨物租賃在租賃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租賃終止日為租賃期限屆滿日。 |
長和運雙清專線/DDP/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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