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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代行業扣貨扣單問題的風險及規避措施為了幫助國際貨代企業更好地經營業務,規避風險,減少損失,深圳長和運國際快遞物流公司總結了近期國際貨代行業的一些熱點問題,并給出了相應的原則和對策,供貨代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參考。
一、沒有合同,不要擅自扣單或扣貨 不同于其他行業的企業,國際貨代大多采用“先做事,后收錢”的模式,但這種模式對于貨代來說風險很大。在傳統商業模式下,貨代企業往往采用“扣單”或“扣單”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利益。 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貨代企業可以因為客戶拖延付款而扣留業務過程中產生的單證,但這里可以扣留的單證僅限于報關單等非運輸單證。如果要扣留提單等運輸單證,雙方必須有明確的約定,即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提單、海運單等運輸單證”可以扣留。 二、債務人的貨物、物品不能扣押 這種誤解在貨代行業并不少見,更何況我覺得只要是同一個人介紹的客戶,都是一個整體。如果其中一個客戶拖欠,他可以扣留任何其他客戶的提單。但需要注意的是,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權利和義務由自己獨立承擔。然而,司法實踐中存在許多“公司困惑”。因此,廣大貨代企業要注意,任何扣單行為只能針對與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或書面承諾同意此行為的客戶,絕不能想當然地隨意扣單,否則可能面臨各種賠償。 三、有書面協議,也要注意扣留貨物,以免產生高額額外費用 一些貨代公司已經意識到無協議預扣存在很大風險,開始通過簽訂嚴格的合同條款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需要提醒的是,即使有允許貨代扣錢的規定,但采取此類行動時仍需謹慎。 作為整個貨代業務鏈條中的一環,指令扣貨的貨代企業必然會被其委托的代理人或承運人索賠。這種索賠不僅費時費力,而且索賠成功與否也是未知數。因此,貨代企業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因此,我們建議廣大貨代企業在簽訂合同后不要輕易濫用這一權利。對于貨值小、客戶信用狀況不理想的商家,不要輕易扣單。至于委托人所欠的運雜費,貨代企業可以直接向委托人索賠。 |
長和運雙清專線/DDP/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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